关于长盛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新增中国工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暂停A、B份额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2025-08-08
关于长盛货币市场基金C类份额新增中国
工商银行为销售机构,并暂停A、B份额通
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定
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8月8日
换转入、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公告
根据长盛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简称“长盛货币”,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长盛货币C(份额代码:023693)自2025年8月8日起新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自该日起在中国工商银行办理长盛货币C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此外,长盛货币A、B份额(份额代码:
080011、005230)自2025年8月8日起暂停通过中国工商银行办理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申
购业务,上述份额的赎回、转换转出业务仍可通过中国工商银行正常办理。
本公告仅对长盛货币基金在中国工商银行的业务办理事项予以说明。各销售机构销售本基金具体份额类别的情况及其具体业务办理情况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2666)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sfunds.com.cn)了解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本产品为货币市场基金,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等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且不同类型的基金风险收益情况不同,投资人既可能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