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修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为更好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满足基金投资者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12月4日起,对旗下长盛量化红利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净值计算精度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
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新增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并将分别设置对
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
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
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
A间类不基得金互份相额转。换。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80005)
(1)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适用下表的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