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2025-10-29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投资关联方承销证券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规定审批程序并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参与了大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明电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网下申购。大明电子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旗下部分公募基金的托管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关联方。大明电子本次发行价格为12.55元/股,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评估公司合理投资价值、可比公司二级市场估值水平、所属行业二级市场估值水平等方面,充分考虑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倍数、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 现将本公司涉及上述关联关系的公募基金获配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基金名称 获配数量(股) 获配金额(元) 1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1,106 13,880.30 基金 2 嘉实上证科创板生物医药交易 1,106 13,880.30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