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0-09-16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优质企业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 及《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嘉实优质企业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拟修改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资金清算交收的约定,修 改后的《托管协议》自2020年9月17日起生效。 二、重要提示 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内容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不存在 任何冲突,不涉及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9月17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全文于2020年9月17日在本公司网 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咨询。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6日 附:嘉实优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之对照表 章节 原托管协议 修改后托管协议 修改理由 内容 内容 七、基金 申购、赎 回、转换 的资金清 算 (三)申购资金 1.T+1[日14:004前,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T4日基 金份额净值计算投资人申购基金的份额,并将清算 确认的有效数据和资金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 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的基金 会计处理。 2.T+24日15:004前,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将确认 后的有效申购款净额划到基金托管人的基金银行 存款账户,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核对申购款是 否到账,并对申购资金进行账务处理。如款项不能 按时到账,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处理。 (四)赎回资金 1.T+14日14:004前,基金管理人负责将T4日赎回 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的基金会计处理。 2.T+24日12:004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负责将赎回资金于T+34日 15:004前划到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清算专用帐户。划 款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赎回资金进行 账务处理。 (五)转换资金 1.T+14日14:004前,基金管理人负责将T4日转换 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 金托管人据此进行转换的基金会计处理。 2.T+24日12:004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负责将转换转出款于T+24 日15:004前划到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清算专用帐户。 T+24日15:004前,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将确认后的转 换转入款净额划到基金托管人的基金银行存款账 户。划款当日基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转换资金进 行账务处理。 (三)申购赎回资金结算申购资金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清算 遵循“净额清算、轧差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 当日应收资金(包括T+2日内申购资金及基金转换 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T+3日内赎回资金及 扣除归基金财产的赎回费、T+2日内基金转换转出款 及扣除归基金财产的转换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 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 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 净应收额在交收日15:00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 到基金托管账户;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 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 额在交收日12:00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1.T+14 日14:004前,基金管理人负责根据T4日基金份额净值 计算投资人申购基金的份额,并将清算确认的有效数 据和资金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 基金托管人据此进行申购的基金会计处理。 2.T+24日15:004前,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将确认后 的有效申购款净额划到基金托管人的基金银行存款 账户,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与基金 管理人核对申购款资金是否到账,并对申购资金进行 账务处理。如款项不能按时到账,由基金管理人负责 处理。 (四)赎回资金 1.T+14日14:004前,基金管理人负责将T4日赎回 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据此进行赎回的基金会计处理。 2.T+24日12:004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负责将赎回资金于T+34日 15:004前划到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清算专用帐户。如果 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划款当日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管人对赎回资金进行账务处理。 (五)转换资金 1.T+14日14:004前,基金管理人负责将T4日转换 确认数据汇总传输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 托管人据此进行转换的基金会计处理。 2.T+24日12:004前,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出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负责将转换转出款于T+24 日15:004前划到基金管理人指定的清算专用帐户。 T+24日15:004前,基金管理人应确保将确认后的转换 转入款净额划到基金托管人的基金银行存款账户。划 款当日基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对转换资金进行账务 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