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降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网上直销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单笔最低要求的公告
2013-10-29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降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网上直销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单笔最低要求的 公 告 根据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1月1日起,降低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办理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申购、赎回以及定期定额投资的单笔最低要求。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元。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首次申购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元。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赎回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赎回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赎回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本公司网上直销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办理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投资基金C类基金份额、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固定扣款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 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的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单笔最低要求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上述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