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万科A”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2013-01-22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万科A”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3年1月7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万科A(代码:000002)”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2013年1月19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转换上市地以介绍方式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及挂牌交易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股票自1月21日开市起复牌。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3年1月21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万科A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