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上海家化”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1-03-01
嘉实优质企业混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1年2月22日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1年2月28日起,对本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上海家化(代码:600315)"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