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0-10-21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修
改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
议》”)的相关约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
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拟修改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协议》中关于资金清算交收的约定,修改后
的《托管协议》自2020年10月22日起生效。
二、重要提示
本次托管协议的修订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修订内容与本基金《基金
合同》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冲突,不涉及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修订更新后的托管协议将自2020年10月22日起生效。托管协议全文于2020年
10月22日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
(400-600-8800)咨询。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