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阳光城”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5-04-23
嘉实纯债债券C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阳光城”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 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3月26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阳光城”股票自2015年3月26日起停牌。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22日起,对嘉实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阳光城”股票(代码:000671)采用“指数 收益法”予以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了解、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