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继续在直销自有平台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5-11-13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在直销自有平台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为“本公司”)决定继续在直销自有平台开展认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 认购费率优惠活动时间:
2015 年 11 月 13 日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二、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本公司直销自有平台办理基金认购的个人投资者
三、 适用基金
本公司旗下处于募集期的证券投资基金
四、 适用业务范围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理财嘉 APP、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的认购业务
五、 认购费率优惠活动内容
1、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理财嘉 APP、网上交易平台办理的认购业务,根据
投资者使用的不同银行卡以及第三方支付渠道,在基金公告认购费率基础上实
行不同的折扣优惠,具体如下:
认购支付渠道 认购优惠费率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中国银行
平安银行
光大银行
兴业银行
广发银行
中信银行
浦发银行
交通银行
邮储银行
上海银行
基金公告认购费率的 4 折
华夏银行
民生银行
北京银行
南京银行
宁波银行
江苏银行
东莞银行
天天盈
支付宝
杭州银行
上海农商银行
顺德农商银行
长沙银行
温州银行
齐鲁银行
金华银行
广东南粤银行
富滇银行
农业银行 基金公告认购费率的 7 折
招商银行 基金公告认购费率的 8 折
2、活动期间,投资者于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通过汇款方式办理的认购业务,认购
优惠费率为 0.00%。
3、基金公告认购费率指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中所载的原费率。
4、基金公告中所载的原认购费率大于 0.6%的,优惠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低于
0.6%;原认购费率小于、等于 0.6%或适用固定认购费率的不享受费率优惠,按
原认购费率执行。
六、 活动期费率优惠的重要提示
1、 上述活动的优惠期结束前的 3 个工作日内,如本公司未就以上认购费率发布新的
公告,则上述优惠期限将自动延续。
2、 如活动期间本公司直销自有平台新增支付渠道,其认购费率优惠将另行公告。
3、 其他基金费率标准按照相应基金的有关公告规定执行,具体参见相关基金的《基
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4、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5、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 400-600-8800
咨询有关信息。
七、 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八、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请投资者于投
资前认真阅读各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