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全球房地产:2017 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7-10-19
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三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10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 基金主代码07003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7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全 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2017年9月30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81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1,374,544.2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0.0088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08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7年的第三次分红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00880元,即每10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0880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 红利0.0880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7年10月23日 除息日2017年10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7年10月25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 准日为2017年10月20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7年10月24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 始日为2017年10月25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 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及其前一个交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 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 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 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7年10月19日、10月20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 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 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 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 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济安 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理(上海)有 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 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 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 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 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 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 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 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