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方财富”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2015-04-23
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东方财富”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 2015 年 2 月 16 日起,嘉实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方财富”股票(代码:300059)采用“指数 收益法”予以估值。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4 月 22 日起 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东方财富”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 资 者 可 登 录 基 金 管 理 人 网 站 (www.jsfund.cn) 或 拨 打 客 户 服 务 电 话 400-600-8800 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