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开展嘉实定制账户管理业务的公告
2012-12-14
嘉实全球房地产(QDII)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嘉实定制账户管理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基金”)决定从2012年12月17日起开展“嘉实定制账户管理业务”(以下简称“定制账户”)。 “定制账户”是嘉实基金作为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产品的过程中为投资者提供的一项增值服务。嘉实基金通过接受投资者授权,全权代理投资者在其账户内进行以开放式基金为投资标的的投资操作,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证券投资基金授权管理账户服务。 一、 业务内容 “定制账户”以开放式基金为投资标的。针对每一个账户,嘉实基金将结合投资者的风险定位和投资意愿,为投资者选择适当的投资策略,构建个性化的基金投资组合,并根据市场走势及时进行组合调整。 二、 适用投资者 “定制账户”适用于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三、 投资范围 暂定为嘉实基金旗下的开放式基金。 四、 业务费率 “定制账户”按账户基金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账户投资管理费(即《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令72号)第四十七条所述增值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收取。计提日的前一日账户基金资产总额不足100万元的,当日计提的年费率为1.5% 前一日账户资产总额高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当日按照1%的年费率收取(具体请参见《定制账户服务协议》)。 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帐户实施费率优惠,均按1%年费率收费 自本公告之日起满6个月后,新参与定制账户的资产总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帐户按1.5%年费率收费。 在“定制账户”业务中,嘉实基金暂时免除授权管理账户在嘉实基金旗下基金转换时产生的基金补差费以及赎回费中归属于相应基金的基金资产以外的部分。 五、 参与渠道 自2012年12月17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嘉实基金的网上交易系统和直销柜台提交参与申请。 六、 参与方式 参与“定制账户”的投资者,首先应通过嘉实基金开通基金账户,并与嘉实基金签署书面协议,申请开立“定制账户”的交易账户。 投资者在提交“定制账户”参与申请时应全额交付约定参与款。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参与定制账户服务的投资者,首笔参与款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含1万元)。通过柜台直销系统参与定制账户服务的投资者,首笔参与款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 投资者可通过原有参与渠道追加“定制账户”投资。开通网上交易功能的“定制账户”支持灵活交款方式和定期定额交款方式。灵活交款方式,指投资者在交款日一次性交纳约定参与款。定期定额交款方式,指投资者按事先约定,每月在固定的交款日期以固定金额交纳约定参与款。网上交易灵活交款方式每笔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含1万元),定期定额交款方式每笔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含1000元)。直销柜台暂只开通灵活交款方式,追加参与金额每笔为人民币1万元以上(含1万元)。 投资者可以申请部分或全部资金退出定制账户,定制账户资金退出采用“金额退出”的原则。 七、 办理时间 直销中心柜台:“定制账户”业务的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9:30-15:00。 网上直销:“定制账户”业务申请办理时间包括交易日、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在交易日15:00以后或非交易日提出的业务申请视为下一个交易日提出的申请。 八、 信息查询 嘉实网上交易客户可以通过嘉实基金官方网站(www.jsfund.cn)查询定制账户的基本情况,包括约定参与款的交纳状况、对账单相关内容等。直销柜台客户可通过直销柜台或嘉实客户服务电话进行相关信息的查询。 投资者可选择使用电子对账单或纸质对账单。嘉实基金将根据投资者订制的对账单形式以及嘉实基金账单服务规则,定期向投资者发送对账单。 九、 “定制账户”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嘉实网上交易客户可通过嘉实基金官方网站(www.jsfund.cn)网上交易账户变更“定制账户”的交款方式,包括扣款金额、扣款日期等信息。 如投资者欲终止定制账户,可通过原参与渠道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十、 提示 本公司可对“定制账户”的参与渠道、参与方式、投资范围与办理时间等事项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投资者开通“定制账户”业务前,请认真阅读定制账户服务协议和业务规则,了解相关风险。 十一、 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电话费) 客服邮箱:service@jsfund.cn, 客服传真:(010)65182266 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