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中创400联接:关于增加杭州银行等3家代销机构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2012-07-1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杭州银行等3家代销机构为嘉实中创400ETF联接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代销机构
自2012年7月12日起,增加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代销机构。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2年7月12日起,所有投资者可以至上述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2年7月1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开办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代销机构就本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代销机构销售网点查询本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代销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代销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太普
联系人:严峻
客服电话:400-888-8508
网址: www.hzbank.com.cn
2、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义乌市江滨路义乌乐园东侧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延安路128号
法定代表人:金子军
联系人:董晓岚、邵利兵
客服电话:4008096527
网址: www.czcb.com.cn
3、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8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农惠臣
联系人:何佳
客服电话:(0991)96518
网址:www.uccb.com.cn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