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安心货币:关于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2-08-27
关于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的公告
关于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
收益支付的公告
(2012年第8号)
公告送出日期:2012年8月2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安心货币
基金主代码 070028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12月28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集中支付并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的日期 2012年8月27日
收益累计期间 自2012年7月25日至2012年8月26日止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累计收益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日收益逐日累加)基金份额持有人日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收益分配前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日基金收益+前一工作日未分配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按截位法保留到分,去尾部分参与下一日收益分配)
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 2012年8月28日
收益支付对象 2012年8月27日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收益支付办法 本基金收益支付方式为收益再投资方式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分红手续费和再投资手续费。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拥有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于2012年8月27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2012年8月28日起可通过相应的销售机构及其网点进行查询及赎回。
(2)2012年8月27日,投资者申购或转换转入的本基金份额不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赎回或转换转出的本基金份额享有当日的分配权益。
(3)2012年8月27日,投资者全部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低于1000份,基金管理人将自动计算其累计收益并与赎回款一起以现金形式支付 若本次收益分配结转的基金份额高于或等于1000份,则该收益结转的基金份额无法同时赎回,其可赎回起始日为2012年8月28日。
(4)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将于每月25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结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5)咨询办法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东莞银行、临商银行、温州银行、杭州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烟台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中国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安信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万联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东方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新时代证券、大同证券、国联证券、平安证券、财富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齐鲁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航证券、德邦证券、华福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瑞银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江海证券、国金证券、中国民族证券、华宝证券、厦门证券、爱建证券、华融证券、浙商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民生证券、上海证券、宏源证券、金元证券、日信证券、财富里昂证券、天相投顾。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基金对账单服务形式
的公告
为给投资人提供更及时、专业、个性化的服务、同时支持绿色环保事业、减少社会资源浪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旗下基金对账单的服务形式进行调整。自2012年8月27日起,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成功定制的服务形式提供基金对账单服务。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目前,适用于在本公司进行登记结算的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以及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场外投资者。
二、 对账单服务形式
自2012年8月27日起,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成功定制的对账单形式向其发送基金对账单,对账单形式及服务方式具体如下:
1、 月度短信对账单:每月结束后,本公司将以短信方式给在对账单发送的前一个交易日仍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发送月度短信对账单。
2、 月度电子邮件对账单:每月结束后,本公司将以电子邮件方式给在对账单发送的前一个交易日仍持有本公司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发送月度电子邮件对账单。
3、 季度及年度纸质对账单:每年一、二、三季度结束后,本公司将以纸质对账单方式给当季度有基金交易的投资者邮寄季度纸质对账单 每年度结束后,本公司将以纸质对账单方式给第四季度有基金交易或者最后一个交易日仍持有基金份额的投资者寄送年度纸质对账单。
三、定制对账单服务
投资人需通过本公司定制对账单服务形式,定制服务的通道有:
1、 客服热线定制: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600-8800转人工服务),进行对账单服务方式定制。
2、 网站自助定制:通过登录网站(www.jsfund.cn)“账户登录”页面,进入"定制服务"栏目进行对账单定制。
3、 发送电子邮件定制:投资人可直接发送电子邮件到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jsfund.cn),在邮件中注明开户证件号码、姓名、持有基金名称、E-mail地址、手机号码,并注明定制月度、季度或年度电子邮件对账单。
4、 短信自助定制:投资人可直接发送短信“DZDX”到本公司互动平台。
互动平台短信号码:移动用户发送到:106986008800
联通用户发送到:106550598800
电信用户发送到:106909998800
四、 特别提示
1、 对账单服务仅适用于本公司旗下除ETF基金外的开放式基金,其中LOF基金场内投资者不适用此服务。
2、 三种对账单服务形式不可同时定制,如果投资者定制了其中一种对账单方式,系统将自动取消另外两种对账单服务形式。
3、 上述调整将自 2012年8月27日起生效。自2012年8月27日起,本公司将按照调整后的对账单服务形式向投资者发送对账单,如投资者未成功定制或主动取消对账单服务,本公司将不向其发送对账单。
4、 由于投资者提供的邮寄地址、手机号码、电子邮箱不详、错误、未及时变更或邮局投递差错、通讯故障、延误等原因有可能造成对账单无法按时或准确送达。因上述原因无法正常收取对账单的投资者,敬请及时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查询、核对、变更您的预留联系方式。需要后补对账单的投资者敬请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本公司将尽快以投资者选择的方式提供对账单。
5、 本公司有权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调整服务规则。投资者可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等方式了解相关信息。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