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 关于增加众禄基金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5-02-10
关于增加众禄基金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禄基金”)签署
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 2015 年 2 月 10 日起,增加众禄基金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
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
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嘉实货币市场基
金B、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
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
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
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锐
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主题新动力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
(LOF)、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嘉实周期优
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A类、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B类、嘉实中创
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化红
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理财宝7天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B、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A、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嘉
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C、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基金、嘉实美
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
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
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嘉实泰和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医疗保健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嘉实沪深300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51只基金。
注:(1)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 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基金、嘉实对冲套
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开放混合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
定。(2)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暂停申购及转入、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转入并限制定投业务,嘉实纯债债券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
基金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
关公告。(3)嘉实沪深 300 指数研究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尚未开放申购赎回业务,自基金
管理人公告开放日起实施。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 2015 年 2 月 10 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众禄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 2015 年 2 月 10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众禄基金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优化红利
股票、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嘉实理财宝 7 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B、嘉
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嘉实对冲套利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
OF)、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QD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
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C 除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
开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嘉实沪深 3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
实中证锐联基本面 50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
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中证中期企
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定期定
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众
禄基金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 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众禄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
请日(T 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众禄基金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
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起(含 100 元),嘉实超短债每月扣款金额为
人民币 300 元起(含 300 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
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 T
+1 日(其中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LOF)、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 T+2 日内),投资者可在 T+2 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
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黄金证券投资
基金(LOF)、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
为 T+3 日)到众禄基金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及相关凭证到众禄基金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众禄基
金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众禄基金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1)客户以非现场方式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众禄基金代销的我司基金(前端收费模式),
其申购费率享有 4 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 0.6%,则按 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
购费率等于或低于 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2)各基金原费率参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最新业务公告。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 楼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发展银行 25 层 IJ 单元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童彩平
电话 0755-33227950 传真 0755-33227951
网址 www.zlfund.cn 客服电话 4006-788-887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