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信用债券:2011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1-11-12
嘉实信用债券A
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1年11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信用债券 基金主代码 070025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年9月1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1年11月10日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4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2011年度的第一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嘉实信用债券A 嘉实信用债券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70025 070026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021 1.019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5,814,804.88 7,760,440.87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1,162,960.98 1,552,088.17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4 0.14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九(二)收益分配原则“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12次 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单位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20%。”。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1年11月15日 除息日 2011年11月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1年11月1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2011年11月15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2011年11月16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2011年11月17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2011年11月14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宁波银行、青岛银行、南京银行、东莞银行、徽商银行、临商银行、杭州银行、温州银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渤海银行、洛阳银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烟台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哈尔滨银行、天津银行、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海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国都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国盛证券、东方证券、平安证券、招商证券、财富证券、东吴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南京证券、民生证券、渤海证券、光大证券、浙商证券、国信证券、安信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华泰证券、广发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国元证券、华西证券、德邦证券、湘财证券、东海证券、中航证券、宏源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金元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恒泰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上海证券、中原证券、华龙证券、万联证券、东莞证券、大同证券、齐鲁证券、国金证券、财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中投证券、瑞银证券、华鑫证券、中山证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厦门证券、江海证券、爱建证券、华宝证券、方正证券、西南证券、日信证券、华福证券、信达证券、东兴证券、华融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