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增加建行收款账户的公告
2011-08-01
嘉实主题新动力混合
为了进一步方便投资者投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旗下的开放式基金,本公司面向嘉实基金汇款支付所支持的银行借记卡持卡人(详见嘉实基金相关公告)推出增加中国建设银行汇款接收专户为嘉实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收款账户的业务。 一、业务开通时间 2011年8月1日起 二、业务开通范围 本公司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所支持的全部银行卡(详见嘉实基金相关公告)。 三、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嘉实网上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四、操作规定 1.持有汇款支付所支持银行卡的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按照提示申请开通汇款支付方式的网上交易账户。 2.完成上述手续后,投资者即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按照有关提示办理本公司旗下有关开放式基金的交易及查询等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提交的申购业务办理时间截止为T日15:00(T日为有效申请工作日,下同),申购以T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认购业务的截止时间以发售公告为准。即使申请的全额资金已到账,但如果申请已超过截止时间,均视为T+1日的申请。 3.申/认购的资金需要从开通该银行汇款支付方式时预留的银行账户(从其它银行账户汇款无效)通过网上银行转账或通过银行网点柜台汇款(但对于中国银行和江苏银行来说,只有网上银行转账汇款有效,柜台转账汇款无效)至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本公司无法及时识别投资者身份的汇款到账资金无效,现金汇款无效,无效资金将被退回。投资者于T日通过汇款支付方式提交的申/认购申请,T日15:00足额资金已到账者,该申请方为有效申请。由于申请不允许延期,所以T日15:00未有足额资金到账的申请将被视为无效申请。汇款接收专户信息如下: (1)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工行账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20008071902730621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城支行 (2)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建行账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6970005300536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里支行 本公司指定的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的信息以本公司的公告或网站通知为准。投资者可根据自身银行卡使用情况,选择相应的银行收款账户进行转账汇款,发生的银行转账汇款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已成功开通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汇款支付业务、并按规则将资金汇至嘉实基金网上直销汇款接收专户的,本公司将于最后一笔资金到账后第7个工作日将全部可用余额自动发起退款申请,资金一般于下一个工作日划往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银行账户。 五、有关费率 本公司的网上直销汇款支付业务,执行个人网上直销交易的费率标准: 1.个人投资者通过嘉实网上直销汇款支付方式,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非零申购费率的基金的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的0.6%。但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2.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及赎回费率均为零。 3.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转换费:转换费率为0.6%,但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零申购费率基金转换为非零申购费率基金的申购费率低于0.6%时,按实际申购费率支付转换费。 4.基金赎回、分红以及其它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依照相应基金有关公告的规定执行。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进行公告。 投资者通过汇款支付方式进行基金认/申购交易时,发生的银行转账汇款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或网上交易频道https://trade.jsfund.cn咨询、了解有关详情。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