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稳固: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19-06-0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和《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
规定,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
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送达表决票起止时间:自 2019 年 6 月 6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 17:00 止
(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计票日(即召开日):2019 年 7 月 16 日
4、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05
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
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见附件一)
。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6 月 6 日,即在 2019 年 6 月 6 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
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与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的表决。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
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jsfund.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包括使用
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
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
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复
印件或者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
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
投资者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
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可参照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
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
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
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
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参照附件三)
。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
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
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
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
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
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使用的身份证或其他能
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正反面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
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
权部门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 2019 年 6 月
6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15 日 17:00 以前(送达时间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通过专人送交、快递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北京市东城
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嘉实稳固收益债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收件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 7 号北京万豪中心 D 座 12 层
联系人:赵佳
联系电话:400-600-8800
邮政编码:100005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人士在基金托管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于会议计票日(即 2019 年 7 月 16 日)进行
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直接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受托代表他人出具书面意见的代理人提
交的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受托出席会议者出具的委托人持有基金份额的凭证和授权委托
书等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本公告的规定,并与登记机构记录相符。
(2)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公告规定,且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
金管理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
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
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
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
数。
(4)如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
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规定时间之前送达基金管
理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
额总数。
(5)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
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①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
撤回;
②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若其他各项符合
会议通知规定的,计入弃权表决票;
③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
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决议通过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对《关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
关事项的议案》的审议,同时符合以下情形时方视为表决通过并做出有效决议: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
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
2、对《关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投赞
成票所代表的表决权,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决议通过之日起 5 日内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
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和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
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 50%以上(含 50%)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成功召开,根据 2013 年 6 月 1 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可另行确定并公告重新开会的时间和地点,但权益登记日仍
为 2019 年 6 月 6 日。
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做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
额持有人重新做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北京市方圆公证处,联系人:原莹,联系电话:010-85197530
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源泰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确保表决票于表决
截止时间前送达。
2、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
何疑问,可致电嘉实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600-8800(免长途话费)咨询。
3、基金管理人将在发布本公告后,在 2 个工作日内连续公布相关提示性公告,就持
有人大会相关情况做必要说明,请予以留意。
4、本通知的有关内容由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6 日
附件一:《关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关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提高产品的市
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和《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对嘉实
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调整赎回费率,并
自本议案表决通过的次日(2019 年 7 月 17 日)起开始执行新的赎回费率,即基金份额持
有人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含当日)起提出的赎回申请适用新的赎回费率。《嘉实稳固收
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方案说明书》详见本议案附件。
为实施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方案,提议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嘉实
稳固收益债券基金调整赎回费率的有关具体事宜,并根据现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对《嘉实稳固
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修改。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6 日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方案
说明书
一、重要提示
1、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
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
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以通讯方式召
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
下简称“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或“本基金”) 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
的议案。
2、本次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方案须经参加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50%以上(含 50%)通过方为有效,
因此调整赎回费率方案存在无法获得相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的
可能。
3、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且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嘉实稳固收
益债券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备案,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
价值、市场前景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二、招募说明书修改内容
将“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中“(七)申购、赎回的费率”的
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前:
“2、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赎回费全部归入基金财产。
在运作期和间歇期,本基金按不同的方式收取赎回费。
(1)运作期的赎回费
在运作期内,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的
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在当期运作期的持有时间越长,所适用的
赎回费率越低。
在适用本基金运作期的赎回费率时,本基金只计算基金份额持有人在
当期运作期的持有期限,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以外的间歇期
或运作期的持有期限不累计计算。具体如下:
当期运作持有限 赎回费率
不满 90 天 0.8%
满 90 天,但不满 365 天 0.3%
满 365 天,但不满 730 天 0.2%
满 730 天,至本基金 3 年当期运作期期满日之间(含该 0.1%
期满日)
(2)间歇期的赎回费
在间歇期内,本基金的赎回费率为零。
(3)尽管有前述第(1)、(2)项约定,本基金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人,收取 1.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修改后:
“2、本基金对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
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本基金赎回费全额计入基
金财产。
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率
N<7 天 1.5%
7 天≤N<30 天 0.5%
N≥30 天 0
”
附件二:
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名称: 受托人(代理人)证件号码(身份证件
号/营业执照注册号):
表决意见
议案名称
赞成 反对 弃权
关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
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
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如表决票上的表
决意见未选、多选或无法辨认、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
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
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
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
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下载并打印,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
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15 日 17:00 的
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
对《关于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权。授权
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若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除非本人(或本机构)
以委托日期在后的新《授权委托书》取代本《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明编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此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基金账户号”,仅指持有本基金份额的基金账户号,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多个此
类账户且需要按照不同账户持有基金份额分别行使表决权的,应当填写基金账户号;其他
情况可不必填写。此处空白、多填、错填、无法识别等情况的,将被默认为代表此基金份
额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基金所有份额。
3、受托人的表决意见代表委托人本基金账户下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