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回报: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2019-04-02
嘉实回报混合
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 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根据 2009 年 7 月 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605 号)核准进行募集。本 基金基金合同于 2009 年 8 月 18 日起生效,自该日起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 理本基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 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 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 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 、《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 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 号文批准,于 1999 年 3 月 25 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 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 京、福州、广州、北京怀柔、武汉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 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 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牛成立先生,联席董事长,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曾任中国人民银行非 银行金融机构监管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厦门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挂 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监管部处长; 银监会新疆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银监会银行监管四部副主任;银监会黑 龙江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银监会融资性担保业务工作部(融资性担保业务 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总裁。现 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 任公司董事。   赵学军先生,董事长,党委书记,经济学博士。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 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 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2000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 理,2017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朱蕾女士,董事,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保监会财会部资金运用处 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 秘兼发展战略官;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兼任中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前海中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高峰先生,董事,美国籍,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博士。曾任所罗门 兄弟公司利息衍生品副总裁,美国友邦金融产品集团结构产品部副总裁。自 1996 年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任德意志银行(纽约、香港、新加坡)董事、 全球市场部中国区主管、上海分行行长,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行长、德意志银行集团中国区总经理。   Jonathan Paul Eilbeck 先生,董事,英国籍,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 曾任 Sena Consulting 公司咨询顾问,JP Morgan 固定收益亚太区 CFO、 COO,JP Morgan Chase 固定收益亚太区 CFO、COO,德意志银行资产与 财富管理全球首席运营官。2008 年至今任德意志银行资产管理全球首席运营 官。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1990 年 2 月至 2000 年 5 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 年 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董事长。   经雷先生,董事、总经理,金融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工商管理学学 士学位,特许金融分析师(CFA)。1998 年到 2008 年在美国国际集团 (AIG)国际投资公司美国纽约总部担任研究投资工作。2008 年到 2013 年 历任友邦保险中国区资产管理中心副总监,首席投资总监及资产管理中心负责 人。2013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董事总经理 (MD)、机构投资和固定收益业务首席投资官;2018 年 3 月起任公司总经理。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 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 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 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 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法学》副主编,汤姆森路透集团“中国商法” 丛书编辑咨询委员会成员。曾兼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 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兼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中国上市公司协 会独立董事委员会首任主任。   王瑞华先生,独立董事,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 员。曾任中央财经大学财务会计教研室主任、研究生部副主任。2012 年 12 月 起担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兼 MBA 教育中心主任。   张树忠先生,监事长,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华夏证 券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光大证券公司总裁助理、北方 总部总经理、资产管理总监;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大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 保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首席投资执行官;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 董事长、党委副书记。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兼任中 诚资本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 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 管。2001 年 11 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龚康先生,监事,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2005 年 9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高级经理、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 年 7 月至 2003 年 10 月就职于首 钢集团,2003 年 10 月至 2008 年 6 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 券部律师。2008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 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 年 6 月 至 1996 年 10 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 年 11 月至 1998 年 7 月于中国银 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 年 7 月至 1999 年 3 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 总经理助理。1999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 公司副总经理。   李松林先生, 副总经理,工商管理硕士。历任国元证券深圳证券部信息总 监,南方证券金通证券部总经理助理,南方基金运作部副总监,嘉实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常蓁女士,硕士研究生,12 年证券从业经历,具有基金从业资格,中国国 籍。曾任建信基金管理公司行业研究员。2010 年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先后担任行业研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 3 月 12 日至今任嘉实回报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8 年 10 月 11 日至今任嘉实优化红 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赵勇先生,管理时间为 2009 年 8 月 18 日至 2014 年 7 月 23 日;翟琳 琳女士,管理时间为 2014 年 2 月 11 日至 2015 年 3 月 12 日。   3、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股票投资业务联席 CIO 邵健先生, 公司总经理经雷先生,各策略组投资总监邵秋涛先生、张金涛先生、胡涛先生、 谭丽女士,研究部执行总监张丹华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 年 10 月 31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 整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 1998 年,现有员工 110 余人,大部分员工具 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 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 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 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 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 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 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700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 境内基金 662 只,QDII 基金 3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 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 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 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 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 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 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 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 “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7 年,中 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 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 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 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 管理机构报告。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代销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4)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7)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8)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0)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2)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3)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5)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7)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8)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9)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2)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3)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4)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5)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6)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7)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8)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9)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0)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1)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2)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3)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4)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5)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上接 D30 版)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9 年第 1 号)(下转 D32 版)   (上接 D30 版)   (5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58)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59)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1)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6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3)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   (6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5)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66)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7)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8)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69)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0)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1)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2)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3)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4)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5)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6)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7)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78)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79)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1)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3)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4)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5)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6)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7)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88)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89)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   (90)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   (91)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92)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9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102)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3)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105)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7)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8)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9)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4)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5)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6)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   (117)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18)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19)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0)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12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23)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5)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26)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127)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   (128)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29)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1)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5)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6)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7)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8)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39)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41)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2)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4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5)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6)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7)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8)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9)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1)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3)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54)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5)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6)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7)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8)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9)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60)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6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6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63)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4)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165)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66)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67)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68)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   (169)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70)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1)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72)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73)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74)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7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76)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7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78)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79)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80)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18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二) 登记机构   ■   (三)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   (四) 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   四、基金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力争每年获得较高的绝对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投资于依法发行或上市的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 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具体包括:股票、衍生工具(权证等) 、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 可转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银行存款 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股票指数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或其它品种,可以根 据有关规定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报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范围为: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为 30-80%;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5-70%,其中,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 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 收申购款等;权证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超过 3%。   若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投资权证的比例有新的规定,适用新的规 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强调自上而下、从大类资产到个券选择的配置策略。灵活的大类资 产配置、多策略的行业及主题配置以及精选个股个券是获得持续稳定回报的主 要来源,而纪律性的风险管理策略是保证回报的重要手段。因此,本基金将运 用大类资产配置模型、行业选择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的投资策略,并综合运用 风险管理策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1. 资产配置策略   在大类资产配置上,依据自主开发的战术资产配置模型 (Tactical Asset Allocation, TAA Model),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规定的前 提下,合理分配各类资产投资比例。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 TAA 模型综合考虑 了以下几方面因素:   (1)宏观因素:宏观面关注基本面的重要经济数据以及货币和财政政策 的变化。经济基本面我们特别关注 GDP 增长、工业增加值等各种国民生产统 计指标,从而分析对股票市场的影响。而货币和财政政策主要分析利率、 CPI、信贷等的影响。   (2)市场因素:市场方面我们关注流动性的变化对市场的影响。同时通 过反映投资者情绪和信息的技术和统计指标预测未来的市场变化趋势。   (3)估值因素:估值方面我们不仅关注股票市场的绝对估值因素,同时 也比较不同市场之间的相对估值变化,以在大类资产间寻找相对的估值洼地。   在预期股票市场处于高风险区域或预期股票市场趋于下跌时,本基金将大 幅减少股票投资比例,而主要投资于债券市场,以回避股票市场下跌的系统性 风险,避免组合损失,从而实现组合的稳健增值。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秉持自上而下的投资理念,在股票投资策略中,优先进行行业配置, 然后在行业内精选个股。同时,本基金也着力发掘有价值的主题性投资机会。   (1)行业及主题选择策略   基金经理通过分析行业赢利能力、发展前景、周期性,并综合考虑政策影 响和市场认同度等因素,确定各行业以及主题的投资比例,并根据市场情况动 态调整。   (2)个股选择策略   在个股选择上,采用对基本面的深度研究为主、数量分析为辅的选股策略, 并积极寻找各类主题型机会,从多层面多角度发掘有价值的股票。本基金运用 数量方法,根据宏观经济和市场的最新情况,对全市场股票按照给定条件进行 初步筛选,得到初级股票池。在此基础上,对于初级股票池中的个股从多角度 进行深度研究,寻找价值被低估或者有良好成长性的股票形成投资股票池。同 时,本基金积极发掘有价值的投资主题,通过细致的市场调研和分析,寻找相 关的优良投资品种。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方面,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数据、货币政策和利率变 化趋势以及不同类属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以久期控制和 结构分布策略为主,以收益率曲线策略、利差策略等为辅,构造能够提供稳定 收益的债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组合。   4. 衍生品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衍生品投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合理利用 衍生工具,利用数量方法发掘可能的套利机会,并帮助基金实现保值和锁定收 益的目的。   5. 风险管理策略   风险管理策略是本基金实现稳定增值目标的重要保障。本基金将运用风险 预算模型(Risk Budgeting Model, RB Model)技术,根据基金资产的变化 和外部市场环境的变化,动态调整本基金的持仓,以锁定收益、减少亏损,达 到稳定升值的目的。   九、基金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   同期人民币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前)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绝对回报标准。基金应在以较高的概率水平超过同 期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的基础上,争取获得较高绝对回报。其中,人民币一年 期定期存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未来,如果商业银行可以自由调整存款利率,管理人将与托管人协商确定 基准利率。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 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时,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 准并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体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高于 债券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 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末”),本报 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 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 细   ■   注:报告期末,本基金仅持有上述 4 支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 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 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 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 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 处罚。   (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 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 明书。   (一)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   (二)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图:嘉实回报混合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9 年 8 月 18 日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注: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 6 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十 四(二)投资范围和(七)2、基金投资组合比例限制)的有关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 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 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 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 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25%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 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 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 人。   上述 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 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 1 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 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处理 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得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 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申购费率按照申购金额递减,即申购金额越大,所适用的申购 费率越低。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 5%,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 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上 交易申购本基金业务实行申购费率优惠,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 优惠为申购金额的 0.6%,但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持卡人,申购本基金的申购 费率优惠按照相关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机构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 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不按申购金额分档,统一优惠为申购金额 的 0.6%。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 0.6%,则按 0.6%执行。基金招募说明书及 相关公告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 0.6%时,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个人投 资者于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通过汇款方式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按照相 关公告规定的优惠费率执行。   注:2013 年 4 月 9 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关于网上直销开通基金后 端收费模式并实施费率优惠的公告》,自 2013 年 4 月 12 日起,在本公司基 金网上直销系统开通旗下部分基金产品的后端收费模式(包括申购、定期定额 投资、基金转换等业务)、并对通过本公司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交易的后端收费 进行费率优惠,本基金优惠后的费率见下表:   ■   本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和代销机构暂不开通后端收费模式。具体请参见嘉实 基金网站刊载的公告。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递减,即相关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越长, 所适用的赎回费率越低。   本基金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 5%,随持有期限的增加而递减。 具体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 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部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赎回费中 25%的部分归入 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 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两日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 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 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特定职业的投资 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 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 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3、基金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1)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低申购费用基金向高申 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高申购费用基金向低申购费用基 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用差额进行补差。   (2)通过直销(直销柜台及网上直销)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前端转前端” 的模式)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从 0 申购费用基金向非 0 申购费用基金转换时,每次按照非 0 申购费用基金申购费用收取申购补差费; 非 0 申购费用基金互转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通过网上直销办理转换业务的,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比照该基金网上 直销相应优惠费率执行。   (3)通过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后端转后端”模式)   ① 若转出基金有赎回费,则仅收取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② 若转出基金无赎回费,则不收取转换费用。   (4)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方式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 如下:   转出基金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出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基金申购 费率÷(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 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MAX(0,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转出基金申购费用)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净转入金额=转出基金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转出 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约定。   基金转换费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基 金转换费率,调整后的基金转换费率应及时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 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等)或在特定时间 段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 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对促销活动范围内的投资者调低基金转换费率。   注:嘉实新兴产业股票、嘉实快线货币 A、嘉实逆向策略股票、嘉实新趋 势混合、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A、嘉实稳祥纯债债券 C、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 稳华纯债债券、嘉实致盈债券、嘉实债券、嘉实货币 A、嘉实超短债债券、嘉 实多元债券 A、嘉实多元债券 B、嘉实信用债券 A、嘉实信用债券 C、嘉实周 期优选混合、嘉实安心货币 A、嘉实安心货币 B、嘉实纯债债券 A、嘉实纯债 债券 C、嘉实货币 B、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 债指数(LOF)C 有单日单个基金账户账户的累计申购(转入)限制,嘉实增 长混合、嘉实服务增值行业混合暂停申购和转入业务,具体请见考嘉实基金网 站刊载的相关公告。定期开放类基金在封闭期内无法转换。   (三)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 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情况, 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部分:明确了更新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 数据的截止日期。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相关代销机构的信息。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更新了申购赎回的相关内容。   6.在“九、基金转换”部分:更新了基金转换的相关内容。   7.在“十一、基金的投资”部分:补充了本基金最近一期投资组合报告内容。   8.在“十二、基金的业绩”部分:基金业绩更新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9.在“二十六、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列示了本基金自 2018 年 8 月 18 日至 2019 年 2 月 18 日相关临时公告事项。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04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