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宏信证券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4-08-29
嘉实回报混合
关于增加宏信证券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信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4年8月29日起,增加宏信证券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嘉实货币市场基金B、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A、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B、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52只基金。 注:(1)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基金的定期开放混合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2)嘉实增长混合暂停申购及转入并限制定投业务,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嘉实货币、嘉实安心货币、嘉实超短债债券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4年8月29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宏信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4年8月2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宏信证券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除外)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宏信证券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宏信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宏信证券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嘉实超短债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3日)到宏信证券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宏信证券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宏信证券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宏信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关于泰和基金确权机构 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5)由原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0002)转型而成,由于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是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此原泰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泰和”)退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闭式基金转型时将统一转登记至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泰和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15日发布公告《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泰和)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为方便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本公司于2014年8月29日起新增宏信证券为本基金确权业务受理机构。 五、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四川成都市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大厦11楼 办公地址 四川成都市人民南路2段18号川信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 吴玉明 联系人 刘进海 电话 028-86199278 传真 028-86199382 网址 www.hxzq.cn 客服电话 4008366366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