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增加华安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及费率优惠等业务的公告
2014-07-23
嘉实回报混合
关于增加华安证券为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及费率优惠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4年7月23日起,增加华安证券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健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A、嘉实货币市场基金B、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策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多元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嘉实量化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稳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主题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A、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B、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嘉实增强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A、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C、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研究阿尔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计53只基金。 注:(1)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基金的定期开放混合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2)嘉实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暂停申购及转入并限制定投业务,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4年7月23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华安证券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4年7月23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安证券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优化红利股票、嘉实增强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嘉实丰益纯债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嘉实如意宝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嘉实丰益策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丰益信用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除外)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嘉实中证锐联基本面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A、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C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华安证券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华安证券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华安证券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嘉实超短债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300元起(含3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海外中国股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恒生中国企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 、嘉实全球房地产证券投资基金、嘉实美国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为T+3日)到华安证券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华安证券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华安证券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华安证券的有关规定。 四、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华安证券柜面交易实行申购费率八折,通过华安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费率全部四折的优惠活动,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 如原费率低于0.6%,则按照原费率执行。 优惠活动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华安证券以最新公告为准。 五、关于泰和基金确权机构 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5)由原泰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0002)转型而成,由于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是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此原泰和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泰和”)退市时,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基金份额,在实施封闭式基金转型时将统一转登记至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需要对其持有的基金泰和基金份额在注册登记机构进行重新确认与登记后,方可进行基金的赎回及其他交易,此过程称之为“确权”。 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15日发布公告《嘉实泰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基金泰和)基金份额“确权”登记指引》,为方便投资者办理确权业务,本公司于2014年7月23日起新增华安证券为本基金确权业务受理机构。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甘霖、钱欢 电话 055165161821 传真 055165161672 网址 www.hazq.com 客服电话 96518、4008096518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