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乐视网”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2013-10-10
嘉实回报混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乐视网” 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3年9月24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乐视网(代码:30010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乐视网股票自2013年10月8日开市起复牌。鉴于乐视网股票2013年10月9日收盘价高于当日按指数收益法估值的价格,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3年10月9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乐视网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