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世纪星源”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2012-04-25
嘉实回报混合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世纪星源” 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2012-04-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1年12月14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世纪星源(000005)”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2012年4月24日,世纪星源股票复牌,当日市场交易活跃。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2年4月24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世纪星源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