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双汇发展恢复采用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2011-04-21
嘉实回报混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自2011年3月21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双汇发展(股票代码:000895)”股票按照70.15元价格进行估值,并对相关的基金资产净值进行了调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及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1年4月20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双汇发展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