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费率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2-01-2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费率
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应对复杂多变的证券市场环境,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22年01月27日起降低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年管理费率由0.41%降低至0.30%,年托管费率由0.14%降低至0.08%,并对《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涉及基金费率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现将本基金降低基金费率的相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A. 将“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原来的: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41%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1%÷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修改为: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B. 将“十七、基金费用与税收”中“(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原来的: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4%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4%÷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修改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二、《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A. 将“十一、基金费用”中“(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由原来的: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41%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1%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
对于已确认的管理费,由基金托管人按月划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已确认管理费的计算结果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已确认管理费给该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管理费的收款账户。此账户原则上一旦指定不可变更。如确有需要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二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
对于已确认的管理费,由基金托管人按月划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已确认管理费的计算结果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已确认管理费给该基金管理人。
在首期支付管理费前,基金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出具正式函件指定管理费的收款账户。此账户原则上一旦指定不可变更。如确有需要变更,基金管理人应提前二个工作日向托管人出具书面的收款账户变更通知。”
B. 将“十一、基金费用”中“(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原来的: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14%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4%÷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托管费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托管费给该基金托管人。”
修改为:
“(二)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托管人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8%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8%÷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基金管理人应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将上月基金托管费的计算结果书面通知基金托管人并做出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应在次月前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并从该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托管费给该基金托管人。”
根据《基金合同》“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中“(三)以下情况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1、调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基金销售服务费”及“5、对基金合同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规定,上述修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自2022年01月27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对本基金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招募说明书进行相应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咨询、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