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增加唐鼎耀华为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2019-01-18
嘉实超短债债券C
关于增加唐鼎耀华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 并开展定投、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鼎耀华”) 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 2019 年 1 月 18 日起,增加唐鼎耀华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 代销机构。 一、 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增长混合、嘉实货币 A、嘉实货币 B、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LOF)A、嘉实超短债 债券、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A、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C、嘉实安心货币 A、嘉实安 心货币 B、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新消费股票、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嘉实快线货 币 A、嘉实增益宝货币、嘉实原油(QDII-LOF)合计 15 只基金。 注:(1)嘉实增长混合处于暂停申购状态。(2)嘉实货币 A、嘉实货币 B、嘉实超短债债 券、嘉实安心货币 A、嘉实安心货币 B、嘉实活期宝货币、嘉实快线货币 A、嘉实增益宝货 币货币实施限制大额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投申购)业务。(3)嘉实原油(QDII-LOF)的 定期开放申赎业务遵循其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具体请参见嘉实基金网站刊载的相关公告。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 2019 年 1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唐鼎耀华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具 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唐鼎耀华的规定为准。(特别说明除外)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 2019 年 1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唐鼎耀华开办上述基金(不包括嘉实原油 (QDII-LOF))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 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凡申请办理嘉实沪深 300ETF 联接(LOF)A、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A、 嘉实基本面 50 指数(LOF)C、嘉实原油(QDII-LOF)“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 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唐 鼎耀华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 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唐鼎耀华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 请日(T 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唐鼎耀华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 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起(含 100 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 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 T+1 日(其中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为 T+2 日内),投资者 可在 T+2 日(其中嘉实原油(QDII-LOF)、嘉实全球互联网股票-人民币为 T+3 日)到唐 鼎耀华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唐鼎耀华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通过唐鼎 耀华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唐鼎耀华的有关规定。 四、基金转换业务 自 2019 年 1 月 18 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唐鼎耀华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转换规 则请参考上述基金开放日常转换业务的相关公告。 五、费率优惠 投资者通过唐鼎耀华交易享有费率优惠,优惠期限以唐鼎耀华的公告为准。优惠活动 或业务规则如有变动,请以唐鼎耀华最新公告为准。 六、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 座 1503 注册地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 10 号 2 栋 236 室 法定代表人 张冠宇 法定代表人 王丽敏 电话 010-85932810 电话 010-59200800 网址 http://www.tdyhfund.com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