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超短债债券: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十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8-12-14
嘉实超短债债券C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18 年第十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8 年 12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超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70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4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8 年 11 月 30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单位:元) 1.0507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元) 59,533,560.33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0.00243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0.025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8 年的第十一次分红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 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00243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0243 元;(2) 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25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8 年 12 月 18 日 除息日 2018 年 12 月 18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2 月 19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基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18 年 12 月 19 日,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18 年 12 月 20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 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 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投 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 分红方式的,敬请于 2018 年 12 月 14 日、12 月 17 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 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 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 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 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 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 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民财富基金销售(上海) 有限公司、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 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 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耕 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