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超短债债券:2017年第七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7-08-14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第七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8 月 14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嘉实超短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07000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 年 4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嘉实超短债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
1.0447
(单位:元)
截止收益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分配基准 979,688.27
(单位:元)
日的相关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0.00306
指标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 0.0310
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的第七次分红
注:(1)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
配金额 0.00306 元,即每 10 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 0.0306 元;(2)本次实际分红方案为
每 10 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 0.031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8 月 16 日
除息日 2017 年 8 月 1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7 年 8 月 17 日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红对象
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
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基准日为 2017 年 8 月 16 日,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金份额登记过户日为 2017 年 8 月 17 日,红利再投资
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为 2017 年 8 月 18 日。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
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
权益,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如果投资者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本公司注册登记系统将其分红方式默认
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通过查询了解本基金目前的分红设置状态。
(5)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本基金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
本次分红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投资者可以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
修改分红方式的,敬请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8 月 15 日到本基金销售网点办
理变更手续。
(6)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
①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
600-8800。
②基金代销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联合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乐清农村商业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
息科技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
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植
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
有限公司、中经北证(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正达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民财富管
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英大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蚂蚁(杭
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上海万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凤凰金信(银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
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