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增加天津银行为嘉实旗下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
2011-07-06
嘉实债券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代销机构 自2011年7月6日起,增加天津银行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适用基金:嘉实成长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服务增值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嘉实货币市场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1年7月6日起,所有投资者可以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1年7月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天津银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天津银行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天津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天津银行就相应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200元起(含2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到天津银行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天津银行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天津银行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天津银行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金龙 联系人:杨森 联系电话:(022)28405330 传真:(022)28405631 客服电话:4006-960296 网址:www.bank-of-tianjin.com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