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实基金:关于增加浙商银行为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并开展定投业务的公告[一]
                2012-07-18
             
            
            
                
    根据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署的开放式基金代销协议,自2012年7月18日起,增加浙商银行为嘉实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一.适用基金范围
    嘉实多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领先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深证基本面12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嘉实黄金证券投资基金(LOF)、嘉实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周期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嘉实安心货币市场基金、嘉实中创4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合计8只基金。
    二.基金开户、申购等业务
    自2012年7月18日起,所有投资者可在浙商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务。
    三、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12年7月18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浙商银行开办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在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嘉实黄金(QDII-FOF-LOF)、嘉实多利分级债券除外)"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申请办理嘉实黄金(QDII-FOF-LOF)和嘉实多利分级债券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中登公司的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
    (2)已开立上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代销机构的销售网点申请办理此项业务。
    2、办理时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开放式基金法定开放日9:30-15:00。
    3、扣款日期
    投资者应与代销机构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扣款金额
    投资者应与浙商银行就上述基金申请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约定每月固定扣款(申购)金额,每只基金每月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起(含100元)。
    5、扣款方式
    (1)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月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申购开放日,则顺延至下一基金申购开放日;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月固定扣款账户。
    6、交易确认
    以每月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其中嘉实黄金(QDII-FOF-LOF)为T+2日内),投资者可在T+2日(嘉实黄金(QDII-FOF-LOF)为T+3日)到代销机构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的申购确认情况。
    7、"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1)投资者变更每月扣款金额、扣款日期、扣款帐户等信息,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代销机构申请办理业务变更手续;
    (2)投资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凭证到代销机构申请办理业务终止手续;
    (3)具体办理程序应遵循代销机构的有关规定。
    四、业务咨询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基金详情:
    1.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张达洋
    联系人:毛真海
    联系电话:(0571)87659546
    传真:(0571)87659188
    客服电话:95527
    公司网址:www.czbank.com
    2.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网址:www.jsfund.cn 。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