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08-25
博时天颐债券C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 38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 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 基协发[2013] 第 13 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 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8 月 24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下列停牌股票采用" 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 AMAC 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包括”深天地A”(股 票代码 000023)、”钢构工程”(股票代码 600072)、”蓝光发展”(股票代码 600466)、” 锦龙股份”(股票代码 000712)、”上海梅林”(股票代码 600073)、”阳普医疗”(股票代码 300030)、”嘉事堂”(股票代码 002462)、”中材国际”(股票代码 600970)、”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 600160)。 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 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