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国债10”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2013-12-11
博时天颐债券C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12国债10”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12国债10"(代码:019210)2013年12月10日在交易所交易不活跃、成交价格偏离。为使持有该债券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3年12月10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12国债10"按照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银行间市场债券"12附息国债10(代码:120010)的估值价格予以估值。自上述证券当日交易所收盘价已能体现公允价值特征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