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2015年第3季度报告
2015-10-26
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第3季度报告
2015年9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
基金主代码 050026
交易代码 05002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8月2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51,750,313.40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精选医疗保健行业的优质上市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策略主要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和个股选
择策略两部分。其中,资产配置策略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周期
投资策略 运行规律的研究,动态调整大类资产配置比例,以争取规避系统
性风险。个股选择策略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医疗保
健行业上市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综合评估,精选具有较强竞争优
势的上市公司作为投资标的。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医药卫生指数×80%+中债指数×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
/收益品种。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21,679,629.02
2.本期利润 -665,538,644.79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5935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547,803,368.44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72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 业绩比较 业绩比较
阶段 净值增长 率标准差 基准收益 基准收益 ①-③ ②-④
率① ② 率③ 率标准差
④
过去三个月 -27.34% 4.23% -18.72% 2.91% -8.62% 1.32%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4 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限
苏永超 基金经 2013-10-10 - 12 1999年起先后在太极集团、
理/成 北京百慧勤投资有限公司、
长组投 第一创业证券、中恒集团、
资副总 财富证券、大成基金工作。
监 2013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任投资经理,现
任股票投资部成长组投资副
总监兼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
合基金、博时第三产业混合
基金的基金经理。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制定的公平交易相关制度。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受宏观经济低迷,持续性清理场外配资以及人民币贬值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市场大幅震荡持续下行。7月上旬连续出现的流动性枯竭,以及8月份经常性的千股跌停,都对市场估值体系造成很大冲击。受此影响,本基金净值在三季度也出现明显受损。在具体的配置方面,我们在7月初应对流动性枯竭时被迫损失了一些蓝筹配置,在流动性缓解之后对基金仓位也做了一定下调。在持仓结构上,我们仍重点持有高端处方药、医疗服务及医疗创新,以及一些可能受益于国企改革相关标的。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472元,累计份额净值为1.611元,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27.34%,同期业绩基准涨幅为-18.72%。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我们认为经过三季度大幅下跌之后,相当成长类个股已经进入合理甚至偏低的估值区间,无论是从超跌反弹的技术需求,还是立足长远的价值回归需要,这类个股都进入可买区域,整体上我们对四季度行业走势不悲观。
在个股配置方面,我们看好具有研发优势的处方药、国企改革受益标的、政策整体宽松的医疗服务,以及具备特色商业模式或具有创新精神的商业龙头。
4.6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
例(%)
1 权益投资 1,352,663,873.55 87.14
其中:股票 1,352,663,873.55 87.14
2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3 贵金属投资 - -
4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 - -
融资产
6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91,228,961.76 12.32
7 其他各项资产 8,447,627.26 0.54
8 合计 1,552,340,462.57 100.00
5.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987,027,190.52 63.77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7,619,088.54 1.78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231,637,659.51 14.97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106,379,934.98 6.87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352,663,873.55 87.39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
值比例(%)
1 600420 现代制药 2,942,755 85,634,170.50 5.53
2 600763 通策医疗 1,000,006 73,750,442.50 4.76
3 002020 京新药业 2,722,214 72,138,671.00 4.66
4 002007 华兰生物 1,908,575 67,010,068.25 4.33
5 000516 国际医学 3,896,387 59,186,118.53 3.82
6 600511 国药股份 1,945,079 57,049,167.07 3.69
7 000919 金陵药业 3,878,731 51,276,823.82 3.31
8 600750 江中药业 1,000,035 45,881,605.80 2.96
9 000028 国药一致 788,749 44,501,218.58 2.88
10 600351 亚宝药业 3,846,078 42,614,544.24 2.75
5.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926,728.2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6,991,779.68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40,656.06
5 应收申购款 488,463.29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447,627.26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流通受限部分的 占基金资产净 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公允价值(元) 值比例(%)
1 600763 通策医疗 73,750,442.50 4.76 重大事项停牌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209,241,087.78
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283,496,277.75
减: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440,987,052.13
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051,750,313.4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
7.2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中国内地首批成立的五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为国民创造财富”是博时的使命。博时的投资理念是“做投资价值的发现者”。截至2015年9月30日,博时基金公司共管理七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并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委托管理部分社保基金,以及多个企业年金账户。博时基金资产管理净值总规模逾
3010.43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募基金资产规模逾1,427.53亿元人民币,累计分红超过
670.72亿元人民币,是目前我国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公司之一,养老金资产管理
规模在同业中名列前茅。
1、基金业绩
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统计,指数股票型基金中,截至9月30日,博时裕富沪深300基金及博时深证基本面200ETF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在172只标准型股票基金中分别排名前1/2;混合基金-偏股型基金中,博时创业成长混合基金、博时卓越品牌混合(LOF)、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基金今年以来净值增长率在360只混合偏股基金中排名前1/2;混合基金-灵活配置型基金中,博时灵活配置混合基金今年以来收益率在103只同类基金中排名前1/2。
固定收益方面,博时安丰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LOF今年以来在15只同类封闭普通股票型基金中排名第一。在长期标准债券基金A类中,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今年以来收益率在同类68只排名前1/10,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博时月月薪定期支付债券排名前1/3,博时信用债纯债A、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A以及博时优势收益信用债债券基金排名前1/2;在长期标准债券基金B/C类中,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C类今年以来收益率在同类47只中排名前1/3;普通债券型基金中,博时稳定价值债券A类和B类在同类88只一级A类和51只一级B类中,今年以来收益率都排名前1/5;可转债基金中,博时转债增强A今年以来收益率在同类15只排名前1/2;指数债券型中,博时上证企债30ETF在同类18只中排名前1/3;货币市场基金里,博时现金宝货币A类在同类150只中排名前1/2。
2、其他大事件
2015年8月3日,博时基金经理过钧和张溪冈,荣获证券时报颁发的英华奖;同时,过钧获得证券时报评选的三年期和五年期固定收益类-最佳基金经理,张溪冈获得证券时报评选的三年期海外投资-最佳基金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备查文件目录
9.1.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9.1.2《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1.5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各年度审计报告正本
9.1.6报告期内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的原稿
9.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9.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