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关于股权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5-07-16
博时天颐债券A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及修改《公司章 程》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4 年 第三次特别会议和股东会《关于公司股东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转让 12%股权并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变更相关事宜的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5]812 号),本公司原股东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将所 持本公司 12%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现股东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就本公司 股权变更的相关内容修改《公司章程》。 本次股权变更后,本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序号 股东 出资额 持股比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250, 49% 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6,250 25% 3 上海汇华实业有限公司 3,000 12% 4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1,500 6% 5 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1,500 6% 6 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 2% 合计 25,000 100% 本公司股权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手续已在深圳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办理完毕。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