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QDII):《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018-03-24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1. 前 前 言 前 言
言 和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为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明确《基金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释义 与义务,规范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与义务,规范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称“本基金”或“基金”)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 6 号<基金合同的内容与格式>》、《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
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 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关于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 实施<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
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 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
愿、诚实信用、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
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 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充分保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护基金投资者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基础上,特订立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
称“本合同”或“《基金合同》”)。
释 义 释 义
无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
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1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
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
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
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
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 基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金 份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
额 的 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
申 购 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
和 赎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
回 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六、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
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 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
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 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
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 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
例下限。 限。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
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8、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 8、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量
申购; 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的某笔申购;
无 10、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
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
集中度的情形时。
11、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2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
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 1 到 7 项、第 9 项和第 11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1 到 7 项、第 9 项和第 10 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指定媒体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在指定媒体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暂停赎回或者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无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
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十一、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无 (3)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
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
理人有权对其进行延期办理(被延期赎回的赎回申请,将自动
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
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的份额中未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
份额 10%的部分,基金管理人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
“(2)部分顺延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
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6. 基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金 合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3
同 当 法定代表人:杨鶤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事 人
及 权
利 义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务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 基金托管人概况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018,850,026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0000 万元
11.基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金 的
…… ……
投资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配置策略,对“核心”部分的资产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配置策略,对“核心”部分的资产配
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40%-75%,对“卫星”部分的资产配置 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40%-75%,对“卫星”部分的资产配置比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20%-55%,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 例为基金资产的 20%-55%,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
基金资产的 0-35%,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 金资产的 0-35%,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核心”加“卫 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星”股票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核心”加“卫星”
股票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四、投资策略 四、投资策略
…… ……
此外,本基金亦可投资于亚太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信托凭证等 此外,本基金亦可投资于亚太国家或地区的房地产信托凭证等
其他权益类证券;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 其他权益类证券;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
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短 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短
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基金如 ETFs 等、结构性投资产 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基金如 ETFs 等、结构性投资产品、
品、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 金融衍生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工具。其中,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 其中,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的 0-35%,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 0-35%,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
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4
六、投资限制 六、投资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二)投资组合限制
1、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1、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的 60%,其他投资工具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现金或者到期 60%,其他投资工具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以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保证流动性需要; 产净值的 5%,以保证流动性需要;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0、本基金如果参与境内投资,还应当遵守以下限制:
(1)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
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本款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2)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
本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
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
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六)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
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过
基金总资产的 50%。
……
5
(六)基金参与证券借贷交易、正回购交易,所有已借出而未 除上述第 2、10 项外,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
归还证券总市值或所有已售出而未回购证券总市值均不得超 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
过基金总资产的 50%。 资比例限制要求。
……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成立后的六个月内应达到上述比例限制。
若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 除上述第 2、10 项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投资组合
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暂时未能达到或符合上述约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在 30 个工
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成立后的六个月内应达到上述比例限 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调整,以达到比例限制的要求。
制。因基金规模或市场的变化导致投资组合暂时未能达到或符
合上述约定的比例,基金管理人应在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
的商业措施调整,以达到比例限制的要求。
13.基 八、暂停估值的情形 八、暂停估值的情形
金 资 4、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
产 估 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
值 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应当暂停估值;
5、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17.基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金 的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
信 息 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季度报告
披露 …… ……
无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
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
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至少
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
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
有份额变化情况及产品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6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7、发生涉及本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
回等重大事项时;
24. 基金合同摘要部分内容修订与正文保持一致。
基 金
合 同
摘要
7
《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原《托管协议》条款 新《托管协议》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1.1.基金管理人 1.1.基金管理人
1. 基
法定代表人:杨鶤 法定代表人:张光华
金托管
1.2.基金托管人 1.2.基金托管人
协议当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法定代表人:易会满
事人
注册资本:人民币 334,018,850,026 元 注册资本:人民币 34932123.460000 万元
2.1.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2.1.订立托管协议的依据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订立本协议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2. 基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
金托管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
协议的 简称《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简称《运作办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
依据、 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 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关于实施〈合格境内
目的和 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 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以
原则 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 下简称《通知》)、《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
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 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
关规定。 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
4. 基 4.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4.1.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行使监督权
金托管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1、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
人对基 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定,对下述基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金管理 …… ……
人的业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配置策略,对“核心”部分的资产 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配置策略,对“核心”部分的资产
务监督 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40%-75%,对“卫星”部分的资产配置 配置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40%-75%,对“卫星”部分的资产配置
和核查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20%-55%,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 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20%-55%,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
8
基金资产的 0-35%,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 基金资产的 0-35%,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核心”加“卫 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
星”股票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核心”加“卫
星”股票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 (1)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投
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对“核心”部分的资产配置比例为 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对“核心”部分的资产配置比例为
基金资产的 40%-75%,对“卫星”部分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基金 基金资产的 40%-75%,对“卫星”部分的资产配置比例为基金
资产的 20%-55%,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资产的 20%-55%,对固定收益类证券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35%,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0-35%,对现金或者到期日不超过一年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核心”加“卫星”股票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核心”加“卫星”股票
投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60%。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2、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
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定对下述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 (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投
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资组合遵循以下投资限制:
1)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1)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
的 60%;其他投资工具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现金或者到期 的 60%;其他投资工具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40%;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2)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
以保证流动性需要; 资产净值的 5%,以保证流动性需要;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
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17)本基金如果参与境内投资,还应当遵守以下限制:
A、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
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
9
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本款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
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B、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
基金资产净值的 15% ;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
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的,基金
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C、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
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要求应
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除上述第 2)、17)项外,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
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 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0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 除上述第 2)、17)项外,若本基金超过上述投资比例限制,
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比例规定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30 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
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 符合投资比例限制要求。
……
若本基金超过上述 1-15 项投资比例限制,应当在超过比例后
30 个工作日内采用合理的商业措施减仓以符合投资比例限制
要求。
10
9. 基 9.4.暂停估值的情形 9.4.暂停估值的情形
金资产 5、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情形;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净值计 6、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情形。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
算和会 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应当暂停估值;
计核算 6、法律法规规定、中国证监会和基金合同认定的其它情形。
12.基 12.1.基金费用的种类 12.1.基金费用的种类
金费用 无 10、与基金有关的诉讼、追索费用;
12.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2.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4-8 项费用,根据有关法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 3-10 项费用,根据有关
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 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
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