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10-23
博时特许价值混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 38 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的 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10 月 22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上海电气”(股票代码 2727HK)采用"可比公 司法"进行估值。 在"上海电气"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