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长期停牌转债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5-11-05
博时新兴成长混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转债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 38 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 商一致,决定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电气转债”(转债代码 113008) 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确定公允价值。 在"电气转债"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