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时平衡:关于变更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20-01-16
博时平衡配置混合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代表性更强、更合理的业绩比较基 准评估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根据《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的相关约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 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后,决定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 《基金合同》的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原业绩比较基准:45%×富时中国 A600 指数+50%×中国债券总指数 +5%×同业存款利息率。 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45%×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总 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基金合同》“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投资”中的“十一、业绩比较基准” 由原来的: “45%×富时中国 A600 指数+50%×中国债券总指数+5%×同业存款利 息率 如果今后市场出现更具代表性的投资基准,或更科学的复合指数权重比例, 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管理人可调整或变更投资基准。” 修改为: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45%×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50%×中国债券 总指数收益率+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中证 800 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由中证 500 和沪深 300 指数成份 股组成,综合反映中国 A 股市场大中小市值公司的股票价格表现,适合作为本 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基准。中国债券总指数成份券由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 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 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基准。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上述业绩比较基准不适用本基金时,本基金管 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 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 基金托管人同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 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三、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起本基金将采用变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同时修 改后的《基金合同》条款生效。 上述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 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的情形,本公 司已就相关事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本公司将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应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拨打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或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bosera.com 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 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 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 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 年 1 月 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