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托管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5-10-18
关于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调低基金托管费率并修订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理财需求,降低投资者的理财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和《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有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10月20日起调整博时现金收益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托管费费率,将托管费费率由0.10%/年调整为0.07%/年,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相关条款,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修订内容
将《基金合同》中“二十、基金费用与税收”“(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由原来的: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不高于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10%的年费率计提。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修改为: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按不高于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7%的年费率计提。方法如下:
H=E×0.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每日计算,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二、 《托管协议》修改内容
将《托管协议》中“十四、基金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二)基金托管费的计提比例和计提方法”由原来的:
“基金托管费按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修改为:
“基金托管费按不高于基金资产净值的0.07%年费率计提。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7%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07%÷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次修订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自2025年10月20日起生效,并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bosera.com)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前述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568(全国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址:www.bosera.com。
2、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