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021-06-19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
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华安上证180ETF联接”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就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目标 ETF”)审议《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表决意见征求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17:00止(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就目标ETF审议的《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表决意见(以下简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寄达地点: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昕玥
联系电话:010-38969729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专用”。
二、会议召开事项
本基金的目标ETF 即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将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17:00 止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内容可参见目标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公告),鉴于本基金和目标 ETF 的相关性,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将就目标 ETF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拟审议事项(即“《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的说明》”,详见《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征求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将就全部表决意见进行分类统计,以此确定权益登记日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各类表决意见的具体比例(比例以百分数表示,分子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分别按照上述分类表决意见的具体比例参加上证 18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据此投票表决。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21年6月28日,即2021年6月28日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一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相关的业务专用章(以下简称“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和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二)。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机构投资者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和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5)以上各项中的公章、批文、开户证明及登记证书,以基金管理人的认可为准。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17: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或邮寄的方式送达至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收件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上证180ETF联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处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层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昕玥
联系电话:010-38969729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 40088-5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在所通知的投票截止日期后第2个工作日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票权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一基金份额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2)如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3)如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联系地址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4)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3)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基金管理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六、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东方公证处
联系人:傅匀
联系方式:021-621548484、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七、重要提示
1、若本次目标ET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的事宜获表决通过,则目标ETF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进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转融通出借业务存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等风险。基金份额持有人需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与成本。具体而言,信用风险是指基金在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因交易对手方违约无法按期偿付本金、利息等证券相关权益,返还证券,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流动性风险是指出借证券量过大无法应对基金大额赎回的风险。投资风险是指基金在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因投资策略失败、对投资标的预判失误等导致基金资产损失的风险。
2、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表决票。
3 、上述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话费)咨询。
4、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期间,投资人可以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正常办理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业务受理不受影响。相关业务受理若有变化,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5、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一:《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适用于征求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9日
附件一:
《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适用于征求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表决意见)
基金份额持有人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身份证件号/营业执照号):
基金账户号(本栏可不填写,若不填写,则本表决票所示表决意见将默认代表该基金份
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份额的表决意见):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受托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
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以权益登记日所登记的
基金份额为准)的表决意见。
2、表决意见未选、多选、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且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
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签
字/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本表决票可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下载并打印,在填
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21年7月20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华安上证18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签署日起至审议上述事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基金账户号:
代理人(签字/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件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注意事项:
1、授权委托书可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2、委托人为机构的应当于名称后加盖公章,个人则为本人签字;
3、以上授权是持有人就其持有的本基金全部份额(含截至权益登记日的未付累计收益)向代理人所做授权;
4、如本次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投资者未持有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则其
授权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