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添鑫中短债: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2019-02-25
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
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华安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了《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议案”),并由
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从 2019 年 1 月 25
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21 日 17:00 止(送达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票,参加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基金
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有效基金份额共计 5,694,838.70 份,且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
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权益登记日为 2019 年 1 月 24 日,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共计
11,028,622.11 份)的 51.6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有关持有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召开条件。
参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及其代理人所代表的 5,694,838.70 份基金份额对本次会议议案
表示同意;0 份基金份额表示反对;0 份基金份额表示弃权。经参加投票表决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及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00%同意通过本次大会议案。同意本次会议议案的基金份额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
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议案有效通过。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上海市东方公
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律师费 35,000.00
公证费 10,000.00
合计 45,000.00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9 年 2 月 22 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华
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
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 2 日内将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情况
根据《关于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并修改基金合同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实施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基金管理人已将《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华安
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华安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并据此拟定了《华安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上述文件已报中国
证监会进行变更注册。
自 2019 年 2 月 25 日起,本基金将正式转型为华安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
类简称:华安添鑫中短债 A,基金代码:040045;C 类简称:华安添鑫中短债 C,基金代码:
007020),原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将变更为华安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对于由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入变更后的华安添
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持有期将从原份额(即
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登记确认之日起连续计算。自同日起,《华安
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生效,原《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失效。
2、关于本基金转型前后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安排
2019 年 2 月 22 日,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2019 年 2 月 25 日,本基金转
型为华安添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将进入封闭期,暂停办理日常申购(含定投)、
赎回与转托管业务,封闭期不超过三个月,其中 A 类、C 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转换和定
期定额投资业务开放时间请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在封闭期最后一个
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其资产净值总额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变更登记
为基金份额净值为 1.0000 元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数按折算比例相应调整。具体份额折算
方案请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备查文件
1、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
次提示性公告》
3、 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信用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
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