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纯债债券:关于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等事宜的公告
2017-08-16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管理费率和托管
费率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等事宜的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于 2017 年
8 月 7 日至 2017 年 8 月 14 日期间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 2017
年 8 月 15 日决议通过《关于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降低基金管理
费率、基金托管费率的议案》,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该日起生效。现
将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的决议通过后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议案说
明,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将自 2017 年 8 月 16 日起调整为 0.3%,本基金的年托
管费率将自 2017 年 8 月 16 日起调整为 0.1%。
二、《基金合同》的修订情况
基于前述的降低管理费率、托管费率,本公司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中涉
及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详见本公司 2017 年 7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上
的《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的附件《<华安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修改说明》。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已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决议通过议案,且本基金管理人已
就修订内容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基金管理人将在本公告发布当日,将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
登载于本公司网站,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
相应更新。
3、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的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
销售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可以通过可以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50099)或登录本公司网
站(www.huaan.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