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日日鑫货币:《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2018-03-24
华安日日鑫货币A
《华安日日鑫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对照表 章节 修改前 修改后 一、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 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 《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 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 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二、释义 新增: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 发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1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发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 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 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 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 新增: 赎回与转换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 (五)集中申购与赎回 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的数额限制 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 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可采取上述措 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 2.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在满足相关流动性 2.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在满足相关流动性 赎回与转换 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 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 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 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 格、费用及其用途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 1%的 2 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 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 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 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 份额 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 1%的部分)征收 1%的强制赎 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 (1)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 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 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 情形除外。 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5%且偏离度为负时; (2)当本基金前 10 名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 基金总份额 50%,且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 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 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 10%且偏离度为负时。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 新增: 赎回与转换 10.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 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 的情形 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 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11.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 3 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 发生上述除第 4、7 项以外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 发生上述除第 4、7、11 项以外的情形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 赎回与转换 暂停申购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 绝或暂停申购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 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 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 的情形 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 新增: 赎回与转换 9.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延缓支付赎回款项/对价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 新增: 赎回与转换 若当本基金出现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巨额赎回时且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 单个 A 类基金份额/B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及处理方式 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50%,基金管理人可以先 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5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 4 理,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50%以内(含 50%)的赎回 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按前述条款处理,具体见招募 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八、基金合同当事人及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权利义务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十三、基金的投资 新增: (七)投资限制 本基金拟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存 款与同业存单的,应当经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审议批准,相关 交易应当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的同意,并作为重大事项履行 信息披露程序。 十三、基金的投资 新增: (七)投资限制 (1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同一商 业银行的银行存款及其发行的同业存单与债券,不得超过该 商业银行最近一个季度末净资产的 10%; (15)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 金总份额的 5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 过 6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20 天;投资组合中现 5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 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 于 30%; (16)当本基金前 10 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 金总份额的 20%时,本基金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 过 90 天,平均剩余存续期不得超过 180 天;投资组合中现 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 5 个交易日 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低 于 20%; (17)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A 的机构发行的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10%,其中单一 机构发行的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 2%;前述金融工具包括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 行存款、同业存单、相关机构作为原始权益人的资产支持证 券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品种; (18)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 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等 6 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符合本条所规定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产的投资; (19)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 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质 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 除上述第 (7) 、(11)、(18)、(19)条外,因基金规模或市 场变化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 理人应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但中 除上述第 (1) 、(7) 、(11)条外,因基金规模或市场变化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 导致本基金投资组合不符合以上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应 规定。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上述标准,但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十五、基金资产的估值 新增: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 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7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 暂停估值;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 (七)基金年度报告、基 6.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金半年度报告、基金季 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 度报告 理人至少应当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 告文件中“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 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报告期内持有份 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 形除外。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十九、基金的信息披露 26.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 26.当“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与“影子定价” (八)临时报告与公告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25%或 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绝对值达到或超过 0.5%时; 正负偏离度绝对值达到 0.5%时; 新增: 30.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人赎 8 回等重大事项时; 31.本基金投资于主体信用评级低于 AA+的商业银行的银行 存款与同业存单;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