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升级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升级主题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4-27
华安升级主题混合
华安升级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升级主题混 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4月26日 送出日期:2022年4月2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升级主题混合 基金代码 040020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安升级主题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40020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04-22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5-09-07 基金经理 饶晓鹏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7-11-01 注:华安升级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自2022年4月27日起新增C类基金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受益于产业结构升级、消费升级和技术升级的行 投资目标 业,分享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的投资收益。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A股股票(包含中小 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 权证、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持证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 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95%,其中投资于战略 投资范围 性新兴行业、消费升级行业和传统行业中的技术升级相关行业的比例 不低于股票投资的80%;债券、权证、现金、货币市场工具和资产支 持证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5~40%,其中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 值的比例范围为0~3%;现金或者到期日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 申购款等。 1、资产配置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3、债券投资策略 4、权证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 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8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风险收益特征 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高风险投资品 种。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1.50% 非养老 金客户 100万元≤ M < 300万元 1.20% 非养老 金客户 300万元≤ M < 500万元 0.80% 非养老 申购费(前收费) 金客户 M ≥ 500万元 每笔1000元 非养老 金客户 养老金 - 每笔500元 客户 (直 销) N < 7天 1.50%7天≤ N < 365天 0.50%赎回费 365天≤ N < 730天 0.25% N ≥ 7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50% 托管费 0.25%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从投资策略而言,本基金投资特定的经济主题,挖掘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由产业结构升级、消费升级和技术升级带来的价值增长机会,分享中国经济结构转型过程中的投资收益。投资主题波动风险是本基金面临的特定风险。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和上升时期,表现为多种经济主题共同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不同经济主题在不同时间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也不尽相同。准确把握投资主题,并识别受益于该投资主题的上市公司,对基金管理人的投研能力存在挑战。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宏观经济、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市场变化趋势等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