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18-02-05
华安升级主题混合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 号)等有关规定,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 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 决定自 2018 年 02 月 02 日起对旗下基金(ETF 基金除外)所持有的金正大(股 票代码:002470)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该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 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 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02 月 0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