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开通“通联支付”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告
2011-08-22
关于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开通
“通联支付”第三方支付业务的公告
2011-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方便投资人通过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投资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需求,自2011年8月22日起,本公司与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联支付”)合作推出以“通联支付”为第三方资金清算渠道的基金电子交易业务。
一、适用基金范围
1、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电子直销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2、本公司未来发行和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该基金相关公告为准)。
二、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开户、账户资料变更、申购、赎回、转换、定投、预约交易、分红方式变更等业务。
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电子直销平台办理上述业务时,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三、业务开通范围
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要求,并持有工商银行借记卡、光大银行借记卡、平安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通联渠道借记卡”)的投资人。
如“通联渠道借记卡”的范围发生变更,本公司将在公司网站提示,敬请留意。
四、业务办理
1、投资人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按照提示申请网上开户。
2、完成上述手续后,投资人即可通过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含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及手机交易),以“通联支付”为第三方资金清算渠道,办理开放式基金的相关业务。
五、交易费用
1、投资人以“通联支付”为第三方资金清算渠道在本公司基金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基金交易,申购费率将按照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享有4折的优惠;若享有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按其规定的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相关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中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用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其规定的费用执行。以上费率优惠只限于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交易。
2、基金赎回费率及转换费率依照相应基金最新披露的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及相关公告执行。
3、本公司可根据有关规定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进行公告。
六、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huaan.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免长途通话费用)
2、通联支付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www.allinpay.com
客户服务电话:95156 400-66-95156
七、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人申请使用本公司电子直销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电子直销业务相关协议及规则,了解电子直销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人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交易信息,特别是基金账号和交易密码。
本公告有关基金电子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