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稳定收益债券B)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1-03-05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B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华安稳定收益债 券B)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1年2月1日 送出日期:2021年3月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 基金代码 040009 下属基金简称 华安稳定收益债券B 下属基金代码 040010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8-04-30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08-04-30 基金经理 贺涛 基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1997-07-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主动管理,获取证券的利息收益 及市场价格变动收益,以追求资产持续稳健的增值。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范围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 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券、债券 回购、央行票据、信用等级为投资级的企业(公司)债,以及股票等 权益类品种和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本基金对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品种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 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 投资范围 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股票等权益类 品种的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0%-20%。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主要进 行首次发行以及增发新股投资,并持有因在一级市场申购所形成的股 票以及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 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还可以持有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可分离债券 产生的权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 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2、债券投资策略(不含可转债) 3、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5、新股申购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国债券总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较高流动性、低风险的品种,其预期的风 险水平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基金、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0-12-31 0.42% 权益投资 1.13% 其他资产 4.83% 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3.62% 固定收益投资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数据截止日期:2019-12-31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5.0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2017 2018 2019 净值增长率 -1.58% 6.08% -2.93% 26.25% 10.36% -2.64% 2.24% 5.33% 7.84% 业绩基准收益率 5.72% 2.51% -2.10% 11.23% 8.02% 1.30% -1.19% 9.64% 4.36%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N < 7天 1.50% 赎回费 7天≤ N < 30天 0.30% N ≥ 30天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销售服务费 0.4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属于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固定收益类品种,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此外,本基金还将适度参与首次发行以及增发新股投资,如果新股发行方式发生改变,也会对本基金的投资效果产成一定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