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清新环境”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2018-09-14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清新环境”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7]13 号)等有关规定,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
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18 年 9 月 12 日起对旗下基金(ETF
基金除外)所持有的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该
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