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所管理的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权证投资方案的公告
2005-08-22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所管理的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权证投资方案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中基金投资权证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本公司目前管理的安信证券投资基金、安顺证券投资基金、安瑞证券投资基金、安久证券投资基金、华安创新证券投资基金和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中的有关规定,上述基金资产可以主动投资于在股权分置改革中发行的权证。现将权证投资方案公告如下:
一、比例限制
1.一只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2.一只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3.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因证券市场波动、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将在十个交易日内调整完毕。
二、投资策略
1.合理估值。本公司成立专门的数量分析小组,借助相关模型和先进的计算机系统,合理测算权证的内在价值。
2.长期投资。如权证市场价格符合基础股票的长期内在价值,将以持有为主,但不排除进行适当的波段操作。
3.根据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各基金的具体投资比例。
三、信息披露
各基金的权证投资情况将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在基金公布的季度报告中,单独披露各基金投资额前5名的权证名称、数量、金额、占基金净资产比例;在基金的半年报和年报中作详细列示。
四、风险控制措施
1.通过本公司自主开发的基金投资管理系统,设定权证投资预警和禁止比例,防范交易风险。
2.权证投资分析比照核心股票基本分析,对未进入基金股票库的权证,基金经理不得投资。
3.权证与对应股票合并管理。拟使用国际通用的delta-equivalent方法,计算权证的delta,并与对应股票合并管理。
4.严格授权管理。根据公司的决策体系,基金经理必须在授权范围内操作,不得自行放大投资量,从而放大基金的风险。
5.监察稽核人员每日审核权证投资的合规性、公平性,并向投资主管和基金经理提出监察意见。
6.设立独立的数量分析小组,合理测算权证的内在价值,向基金经理揭示投资风险,提出投资建议。
五、投资风险揭示
权证的风险和收益特征存在以下特点,提请基金持有人注意:
1.权证与股票不同,权证交易具有财务杠杆效应,本基金虽然有机会以有限的成本获取较大的收益,但也有可能在短时间内蒙受全额或巨额的损失。
2.权证实行T+0交易,波动性可能较大。
3.权证发行人的履约能力至关重要,如发行人无法履约,投资者可能蒙受全额损失。本基金在投资权证时,虽会以专业素养研究权证发行的条件及各项约定,但仍无法保证一定获得盈利或规避风险。
4.权证期满且无其它履约价值时,权证即无任何价值。
本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证投资管理制度,完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5年8月22日